买方:(下称甲方) 卖方:(下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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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名称、规格和质量
1. 名称:
2. 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3. 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数量:
2. 计量单位和方法:
3. 合理的损耗按实际量计算损耗由购买方承担。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安装品的处理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2. 交货地点:
3. 运输方式: (陆运、海运、空运)
4. 保险:
第五条 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 单价: 总价: (大写)。
2. 货款支付
(1)货款的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2)货款的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账等)
(3)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
3. 预付货款: 。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格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4. 其他约定: 。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 %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货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 其他。
第十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 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 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 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 各留存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