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业之间的收取的借款利息收入,也是企业营业收入的一种,按全面实施营改增的政策,应按金融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计提相应的销项税额来增值税额.
对于需不需要开发票也不一定,看对方公司需要;
但取得收入方要交增值税是必须的,除非符合财税〔2016〕36号中规定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情况.
企业间的借贷利息发票可以抵扣吗?
答:贷款利息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更不能抵扣.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在36号文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所谓”贷款服务”,定义是: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可见,企业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不能作为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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