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假定您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20000*1.5%=60000元.
残疾人保障金计算比例是怎样的?
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年交一次,
征缴标准:本单位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年计税工资数×征缴比例
A、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指上年度计提计税工资的人数;
B、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指经张家港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核定的人数;
C、年计税工资数:按12000元计算;
D、征缴比例:
1、从业人员总数在500名以下的,征缴比例为50%;
2、从业人员总数在500-5000名之间的,500名以下按50%;500名以上部分按30%征收;
3、从业人员总数在5000名以上的,征缴比例30%.
本文内容就残疾人保障金应该怎么算的相关内容介绍到此结束,对此大家若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向会计实务大全网的答疑老师提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残疾人保障金怎么算?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残疾人保障金怎么算?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