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重开的,否则,没有效的,合同上的货物名称与实际货物名称一定要一样。
如果发票和合同的签订方名称不相符合,不管是开具发票的单位还是收取发票的单位的会计做帐都不符合规定。出现这样的情况,可以将发票作废重新开,也可以将合同重新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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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明细和合同明细不一致有影响吗?
不可以。合同的购销双方是一定的,合同是受合同法保护的;发票的购销双方也是据此确定的,他要反映这个事实,发票的开具是受发票管理办法约束的。同一购销事实就应一致,否则必受其一法律处罚。
开发票明细是不是要和合同清单一致?
原则上是的。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一致,不得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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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票明细和合同清单不能不一致,其他细节内容,大家仔细阅读上文,有问题请咨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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