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外卖员无法将外卖亲手送到顾客手里,就会送到指定位置等顾客自取,导致外卖丢失概率大幅提高,高校学生外卖丢失率尤为突出,因为外卖员进不去学校。

当外卖丢失时,愤怒的失主找到监控,拿着证据去报警,有时候却不会受理,受理了小偷也不会被拘留,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我们要明白,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也就是说,哪怕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进行询问、已经由检查院审查好证据移送起诉了,只要法院没有做出最终判决,都不能称之为罪犯。此外,法院作出判决也应当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

所以,要确定犯罪的流程应当是:1.由公安机关侦查确定犯罪事实、拘留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询问犯罪嫌疑人,获得充分的证据,将材料移交给检察院;2.检察院对公安的材料进行审查,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情况下,向法院提起公诉;3.法院依法审判。

然而根据我国刑诉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当盗窃显著轻微时,则不被认为是犯罪,自然也不会受到刑罚。一份外卖的价值通常不大,这符合显著轻微的概念。

但是,偷多少、怎么偷算显著轻微?难道偷外卖的小偷不受法律的制裁吗?

法律从反方向厘清了显著轻微的概念:数额较大及以上、入室盗窃、公共场合扒窃三次,盗窃三次的,都属于盗窃罪的范畴,不适用法定不起诉的情形。其中数额较大是指1000元以上,两年盗窃三次是指两年内实施盗窃行为无论金额。

所以,虽然偷一份外卖不足以让小偷受到刑罚,但如果他入室盗窃、扒窃或盗窃三次,也是会被警察叔叔带走的哦。大家生活中如果外卖被偷了,一定要记得保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