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简称甲方),

姓名:xxx,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简称乙方),

姓名:xxx,身份证号码: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用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用房屋地点及设施:

1、租用房屋位于xx家园一期四号楼一单元二楼东户,两室一厅,居住面积xx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有:排油烟机、衣柜、电脑桌、双人床。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一年:自xx年3月28日起至xx年3月27日止。

2、房屋租金:xxxx元人民币。3、付款方式:租金在签协议时一次性结清。

4、租用期内的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卫生治安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用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30天的。

(4)连续三个月不交纳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卫生、物业、取暖等租住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同时请乙方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甲方查验。

2、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

3、租用期内,双方如有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达成一致意见方能解除本协议。

4、乙方入住后应遵守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楼房室内结构,应爱惜室内一切设施,如出现人为损坏的情况,应给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现行有关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xxxx年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