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看到娱乐明星在被别人或真或假的造谣煽动舆论时,总是很霸气地直接甩出工作室声明说,已经寄出了律师函。

所以,律师函到底是什么?律师函有什么作用?生活中我们收到律师函怎么办?没有底气也敢发律师函吗?随意发函有什么法律后果吗?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函主要包括事实的披露、律师的评价、目的和要求三部分。

律师函必须是由有执业资质的律师起草、发出、由律师签章的文件,此外还要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代表对此函负有法律责任,如无则为伪造。如受到威胁、恐吓、损失等,可向公安机关报警,追究委托人以及律师的法律责任。

那么律师函有哪些作用呢?

有人说,律师函实际上就是一封“恐吓信”,是“最后通牒”,是“先礼后兵”。没错,律师函最显著的作用就是警告作用。

告诉对方,你做了什么什么坏事我很不爽,你再不怎么怎么地,我就要告你了!

除了警告之外,律师函还有以下六大项作用:

1. 可以通过发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债务。

如果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仅需要等候很长的时间,而且判决书会在互联网上公开,可能还会因此失去客户。但如果通过签发律师函向对方提出问题的严重性,客户将会考虑严重后果,一般会偿还借款。

2. 可以作为主张权利的证据,进而直接延长了诉讼时效。

在追讨欠款的纠纷中,是有诉讼时效的,过了时效再去起诉,会丧失胜诉权。但是通过发律师函告知对方,则可以合法顺延诉讼时效,从发函之日起,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

3. 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对方的某种不法行为。

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和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所不能及的。

4. 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上的告知义务。

这方面有许多,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

5. 通知起到解除合同的作用。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日常合同签订中会约定合同解除条款,对于已经构成解除条件的合同违约人,当事人可以通过发送律师函,完成通知义务。这样就可以完善解除合同的手续,避免对方故意制造不利于我方的证据。

6. 澄清事实,缓和矛盾,避免双方之间存在误解。

对于当事人之间难以理清或争议较大的事实和法律关系,通过律师函的叙述能达到理清相关事实,澄清关系的作用,避免负面的影响持续的发生。

7. 达成庭外和解协议的律师函,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

可以节约社会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避免什么事情都到法庭上去解决。正是这个原因,律师函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这类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内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但要指定具体期限,并且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另外,还要告知对方如果逾期不来处理,将面临什么后果,譬如起诉了、解除合同了、停止付款、停止供货了等等。

8. 固定证据作用。

对于后续极有可能会产生诉讼的纠纷,律师函也可以起到留存证据等作用。无论是敦促、通知解除合同亦或是敬告,都是当事人行使权利的过程,律师函就是事实证明,为后续诉讼创造有利证据。另外对于难以通过其他途径固定的证据,发函引发的对方回函,在对方的回函当中也可创造其他证据产生的可能性。

如果律师函内容失实,律师会承担责任么?

律师在发布律师函之前,一定要对相关的事实进行独立的调查取证,不要偏听偏信。律师的代理权是独立的,千万不要沦为当事人“为虎作伥”的工具。律师对于所发布的律师函内容保证做到有证据支撑,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律师函所载的内容故意失实,或者信口雌黄、误导公众,混淆公众视听,或者侵犯他人名誉权的,那么对于律师或者当事人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