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书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有关商标注册申请事项,

委托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作为全权代理人,乙方接受

甲方的委托,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 XX商标的注册事宜。

第二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l 及时无误地向乙方提供有关申报资料;

l 在规定时限内,对乙方转来的官方来文,确认自已的意见;

l 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汇款。

第三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l 在代理人的职权范围内,对甲方的商标申报事项,及时准确地提供良

好的商标法律服务,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申请人保密;

l 接受甲方委托,在收齐甲方的申请资料及相关费用之日起二日内,办理

完申报手续,并向甲方提供有关证明;

l 及时、妥善处理好商标主管机关的补正、驳回等来文;

l 及时告知甲方委托案件申报后的相关信息。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法:

合同签订后二日内甲方将下表所列费用汇至乙方账户

案 件 类 型

费 用(元/人民币)

件 数

代 理 费

小 计

中文商标

1

1800

1800

图形商标

1

1800

1800

查 询

1

200

200

总 计

3800元

第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申报商标案收到商标局决定之日终止。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另行解决。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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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