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湖南长沙一名律师受到了律师协会的行业警告处分,原因是案件代理收费过低,不符合律师收费指导标准,构成不正当竞争。据了解该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500万元,按照最低收费标准应该为41万左右,该律师却仅收费5000元,最终被认定是不正当竞争。
虽然网络上不少网友痛骂该处罚,纷纷赞叹律师良心的,可律师行业是有其收费标准的。合理收费,不仅是保护律师的收入来源,更重要的是维护行业健康,律师才能给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最终的利益点仍旧在客户身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2006年发布并执行的《律师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代理案件收费标准需要遵循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以北京市为例,自2018年4月1日起,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没有政府指导价可参照,但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