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汇算清缴所得税时,通常都会在每季度末预缴,年度末后,企业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那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缴税额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通过汇算清缴,用全年应交所得税减去已预交税额,得到的数额如果是正数,代表企业应补缴税额,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此汇算清缴税款时,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调整未分配利润,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是负数,代表企业多缴税额,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整未分配利润,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汇算清缴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2)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关于上述内容“汇算清缴的所得税会计分录?”企业所得税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在月末季末年末时都是需要申报的,那么在现有政策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预缴的情况下,企业在会计分录处理时,必定要核算清楚,避免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调整出错。如果你对汇算清缴还有更好的方法或意见,欢迎你联系我们,与我们共同探讨这方面的知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