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盛兴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余盛兴回忆起自己的律师生涯,几乎无时无刻不与世界贸易组织(WTO)联系在一起。2001年毕业,他怀揣着理想从武汉来到上海,在WTO事务咨询中心工作。那段时间也正值中国入世前最后冲刺的日子,他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应对WTO的咨询和培训,并指导它们应对国际贸易争端。

2年后开启律师执业生涯,余盛兴执业的领域是贸易法、外商投资法和公司法,代理和应诉针对中国企业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2021年适逢中国加入WTO20周年,提起这20年里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案子,他首先想到的是2005年欧盟成员国提起的对华皮鞋反倾销案。

对华皮鞋反倾销案

摆脱“单打独斗”局面

反倾销调查是欧盟委员会最常使用的贸易救济手段。中国加入WTO以后,更成为欧盟反倾销调查的重要目标国。2005年欧盟提起的对华皮鞋反倾销案是中欧反倾销史上金额最大的一个案子,将影响到中国众多制鞋企业和工人。

当时我国企业普遍应诉意识不强,他们对WTO及欧盟与贸易相关的法律又知之甚少。作为代理律师的余盛兴组织这些企业成立了应对联盟,帮助他们集体应诉,参与到联盟里来的企业有近200个。这可能是国内首次以企业联盟的名义进行抗辩,“我们同时对欧盟委员会和各成员国进行游说,参与中国政府和商会的交涉与谈判,最大程度地维护联盟成员企业的利益。”最终,欧盟成员国以微弱优势通过了对中国生产皮鞋的正式反倾销方案。尽管最后还是征税了,但在余盛兴看来,这是中国企业自发在欧盟应诉中比较“成功”的案例,说明中国的产业已经能够形成一股力量了,而不是某个企业在单打独斗。

宝钢“脱困”

积极应对树立榜样

而让他更为自豪的是曾协助宝钢成功“脱困”。2016年4月,美国最大的综合性钢铁生产企业“美钢联”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337调查”申请,指控包括宝钢在内的中国钢企存在进行定价合谋并控制钢铁产量和出口量;窃取及使用美钢联商业秘密;以及虚假标示原产地或制造商标识。对此,涉案中国企业严阵以待,余盛兴所在的海华永泰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宝钢律师。

“337调查”是ITC依据《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的有关规定,针对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以及其他不公平竞争行为开展调查的一项准司法程序。和一般的“双反”调查相比,“337调查”杀伤力更大,企业一旦败诉,很可能得彻底退出美国市场。中国加入WTO以后,美针对中国的“337调查”案件呈现井喷式增长。

“现在回想起来,强有力地应诉是迫使原告撤诉的必要条件。美国‘337调查’是一个艰巨而繁杂的过程,完整的程序包括申请、立案、应诉、听证前会议、调查取证、听证会、行政法官初裁、委员会复议并终裁直至总统审议。所面临的挑战可以用‘如履薄冰’形容。”这次调查整整持续了近两年,最终美方被迫撤回了商业秘密诉点的指控。针对反垄断、反规避两个诉点,ITC行政法官裁决驳回美钢联的起诉,支持宝钢提出的终止调查的动议。

“这场胜利成为了中国产业积极应对海外诉讼,维护自身利益和行业声誉的重要典范。不仅是宝钢的胜利,而且是整个中国钢铁企业的胜利。维护了中国产业的声誉,也为中国企业树立了榜样。”余盛兴说,宝钢的胜诉也提醒了中国企业在面对国际贸易案件时要树立起很强的法律意识,寻找有效的解决之道。

“走出去”

勇敢尝试改变规则

“在当今全球发展面临多深层次挑战和矛盾的情况下,虽然WTO也有着自身亟须改革的难题,但不可否认的是,时至今日WTO仍是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基石。在这个犹如水和空气一般谁都离不开谁的环境里,如果没有WTO,通过一个单一的案子让另外一个政府,尤其是美国、欧盟等修改国内的法律和规定,不可想象。”

在现如今“走出去”的大环境下,中国企业将遭遇越来越多的法律战。余盛兴说,“20年前,企业面对海外官司时常常抱有疑虑:我们能打赢吗?打不赢我们就跑。而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在规则可能对我们不利时,在政治因素干扰始终不可避免时,我们还要有去尝试改变规则的勇气。中国入世后中国律师的国际参与越来越深入,我们不仅要敢打官司,还要去主动地改变规则,修正、引领着走出沼泽地,走出丛林,面向一片新的阳光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