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师考试的考试科目
科目与注意事项
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 ,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注: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12个专业,其中运输分为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科目名称 工商管理 1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农业 2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商业 3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财政税收 7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金融 9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保险 10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水路) 11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公路) 12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铁路 ) 13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 (民航) 14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人力资源管理 15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邮电 16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房地产 17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旅游 19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建筑 21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考试考场规则 考生在开始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核查。 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开始考试后60分钟内,不得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考生只准带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寻呼机、移动电话等进入考场,已带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它物品一同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集中保管,不得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考试开始时,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题本、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所在地区、单位、姓名和准考证号、科目代码,但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皱折、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考试规定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的,一律用2B铅笔作答;未按规定用其他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 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有需要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 十、提前交卷的应考人员,必须离场,并不得再次进入考场或在附近停留、大声喧哗。
十一、考试结束铃声响,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题本及答题卡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检查、收取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带出考场。
十二、考生在考试期间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2.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是什么
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共有2科,分别是《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
其中《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设置15个专业方向,分别为:中级金融专业、中级人力资源管理、中级财政税收、中级工商管理、中级建筑经济、中级房地产经济、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保险专业、中级农业经济、中级旅游经济、中级商业经济专业、中级运输经济(水路)、中级运输经济(公路)、中级运输经济(铁路)、中级运输经济(民航),考生只需要在这15个专业中根据需要任选其一即可。
例如:报考中级人力资源的考生,需要考《经济基础知识》和《人力资源专业知识与实务》。
考试成绩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注意:根据人社部2019年发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调整(征求意见稿)》可知,未来经济师考试将由15个专业调整为9个专业,其中取消3个专业保险、邮电经济和旅游经济,新增了1个知识产权专业。具体政策请考生以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