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坐落及用途

甲方将 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间用途为 办公用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为 叁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月租金为 ,一年一付,乙方须支付年租金 元整给甲方,次年须提前五天支付房租。

第四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房屋合法使用,提供相应证明。

2、房屋房顶防水由甲方负责,日常的用水用电及小维修由乙方负责。

3、因乙方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4、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5、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电话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房屋,若有特殊原因,须经甲方同意。

7、乙方营业产生的各种税费由乙方负责缴纳。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