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可以隔年红冲,但是在六个月以内,不能超过认证期和冲红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因此,超过认证期专用发票,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跨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不可以作废冲红?
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跨年都不允许作废的,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不同的是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时候需要到税局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而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时候在电脑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就行了。
现在国家对开具红字发票的要求挺严格,需要认证方的所属的税务局开证明,销货方才可开具红字发票,所开金额不能超出原来那张的金额,备注栏内需写清原发票号,因为发票的认证期限是90天,所以跨年度不影响红字发票的开具,具体最好再请示当地税务局,因不同的地方有些许差异,但基本是这样的。
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跨年冲红吗?可以跨年开具红字票。但跨年后系统无法找到原来对应的蓝字票,你可以在提示未找到后手工重新照原来票的内容录入,只是数量和金额录入时前面加个“-”号,然后备注栏里录入所冲的蓝字票代码和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