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分录:
购入的时候
借:债权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
贷:银行存款
确认利息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处置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
资产计提的八项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资产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其分别是:
1.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2.对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3.对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等长期投资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5.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对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8.委托贷款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除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交易性金融资产、预付账款、长期待摊费用等外的资产均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的制度规定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为何要对没有发生只是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作确认呢?因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着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所以制度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即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少计负债或费用。确保资产的真实,符合资产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要求。
债券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我国目前的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规定不仅说明了谨慎性原则的重要性,也是为了避免资产的虚增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同时保证企业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可比性。需要注意的是,运用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设置秘密准备,否则就属于滥用谨慎性原则,将视为重大会计差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