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确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是用上年用人单位12个月职工人数之和除以12,如成立日期不满12个月,则是几个月就除以几个月。
二是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确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包括五险一金及个人所得税的应发工资数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三是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先到地税登记地所在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残保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采取自核自缴的方式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保金。
残保金如何计算
计算公式: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差额人数,以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者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男16-60周岁,女工人16-50周岁、女干部16-55周岁)的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保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安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就业的,按照安排两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总和/12个月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两倍的按照社平工资两倍计算,未达到的按照实际工资计算。
残保金缴纳需要注意些什么?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就可以减免残保金,从经济角度来说企业很有必要去合法合规安置残疾人就业减免残保金,安置残疾人就业既减免了残保金还能树立自身良好的社会形象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