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德和法律分别存在哪些缺陷

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也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法律。

今天的社会,代表不同利益的统治集团仍然还存在,但是他们代表的阶级利益是根本不同或者是对立的。不同的统治集团各有各自的阶级利益,以及与其阶级利益相适应的道德。

法律在本质上是统治集团的整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既然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那么法律当然反映统治阶级的道德观。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结合中国国情,我国法律与道德的现状: 1.一国范围内的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 2.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相互渗透。

忠孝节义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维护其阶级统治的道德规范,在其立法中体现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是将儒家思想的教义作为办案的根据,《春秋决狱》一书就是其中的典型。

3.法与道德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孟子《离楼上》中讲到“徒法不足以自行”,它需要其它手段的配合,其中法就是一个重要的手段。

4.道德的状况制约立法的发展。 5.道德对法的实施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

6.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 7.法必须以道德作为价值基础。

8.法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二、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一)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

二者的区别至少可归结为: 1.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

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

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

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

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 4.作用机制不同。

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5.内容不同。

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

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二)道德与法律又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

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

其关系具体表现在: 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有序化要求的道德,即社会要维系下去所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得暴力伤害他人、不得用欺诈手段谋取利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第二类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如博爱、无私等。

其中,第一类道德通常上升为法律,通过制裁或奖励的方法得以推行。而第二类道德是较高要求的道德,一般不宜转化为法律,否则就会混淆法律与道德,结果是“法将不法,德将不德”。

〔1〕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因为法律作为一种国家评价,对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与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道德信念是一致或接近的,故法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第一,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

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第二,道德对法的实施有保障作用。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

第三,道德对法有补充作用。有些不宜由法律调整的,或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而尚“无。

2.2013年小学教师资格证

一、单项选择题 (从下列各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代号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每小题2分,共30分) 1.反映了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教育与其他事物之间所具有的本质性的联系,以及教育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的是(A) A。教育规律 B.教育方针 C。

教育政策 D。教育经验 2.近代最早的一部教育学著作是(A) A。

《大教学论》 B.《论演说家的培养》 C。《普通教育学》 D.《民本主义与教育》 3.主张让儿童在实际生活中学习,提出“教育即生长”、“学校即社会”的教育家是(B) A.卢梭 B.杜威 C.赫尔巴特 D.夸美纽斯 4.斯巴达和雅典两种教育体系出现于欧洲的(B) A。

原始社会 B.奴隶社会 C。封建社会 D.资本主义社会 5.作为人的身心发展的生理前提,为人的身心发展提供了可能性的因素是(A) A。

遗传 B.环境 C.教育 D.主观能动性 6.我们在向年轻一代进行教育时,不能“揠苗助长”、“凌节而施”,因为这违反了儿童身心发展的(B) A.阶段性 B.顺序性 C。 稳定性 D.个别差异性 教育学试卷第1页(共4页) 7.教育能把可能的劳动力转化为现实的劳动力,是科学知识再生产和发展科学的重要手段,这体现了现代教育具有(C) A。

历史性 B.阶级性 C.生产性 D.永恒性 8.提出教育目的应当从受教育者的本性出发,认为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教育的目的在于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人,发展他们的个性,增进他们的个人价值的教育观点是(A) A。 个人本位论 B.社会本位论 B。

形式教育论 D.实质教育论 9.最早实施义务教育的国家是(D) A.美国 B.英国 C.法国 D.德国 l0.在我国新的课程结构中,小学阶段以哪一类课程为主? (A) A。综合课程 B.分科课程 C.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D。

选修课程 11.学校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是(A) A.教学 D.课外活动 C。生产劳动 D.社会活动 12.教学要按照学科的逻辑系统和学生认识发展的顺序进行,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形成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这遵循的是(C) A。

直观性原则 B.启发性原则 C。循序渐进原则 D.巩固性原则 13.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B) A。

备课 B。上课 C。

作业的布置与批改 D.教学评价 14.衡量受教育者道德修养水平的重要标志是(D) A。道德认识 D.道德情感 C。

道德意志 D.道德行为 15.班主任工作的基础是(A) A.了解和研究学生 B.协调各方面对学生的要求 C。作好个别教育工作 D.培养和组织班集体 二、名词解释题 (每小题3分,共12分) 16.社会本位论:主张教育目的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来确定,个人只是教育加工的原料;认为他的发展必须服从社会需要;他们认为社 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教育目的在于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符合社会准则的公民。

17.分科课程:即从各门科学中选取最基本的内容,组成各种不同的学科,分科安排教学顺序、学习时数和期限的课程。同时也相应 地编写不同学科的教科书作为学科内容的基本依据。

18.班级授课制(班级上课制):是一种集体教学形式。它把一定数量的学生按年龄与知识程度编成固定的班级,根据周课表和作息 时间表,安排教师有计划的向全班学生集体上课。

19.讲授法:是教师通过语言系统连贯地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方法。 三、简答题 (回答要点,并简明扼要作解释。

每小题6分,共24分) 20。简述我国教育目的基本精神。

即我国教育教育目的包含的几个基本点? 建国以来,我国教育目的的表述几经变换,但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 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在于,培养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具有独立个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

总的来说,包括这样几个基本点。 ①培养“劳动者”,或“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教育目的的这个规定,明确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也指出了我国教育培养出来 的人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价值。 ②要求全面发展。

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包括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发展。生理方面的发展主要捐受教育者身体的发育、机能的 成熟和体质的增强;心理方面的发展主要指受教育者的智、德、美、体、劳几方面的发展。

③具有独立个性。培养受教育者的独立个性,也即是说使受教育者的个性自由发展,增强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形成受教育者的 开拓精神、创造才能,提高受教育者的个人价值。

21。研究性学习基本特点是什么? 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的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

研究性学习的核心活动是课题研究或项目探究活动。它的基本特点是: ①以项目、课题、主题或问题为探究对象与学习载体,超越严密的学科知识体系和书本中心; ②是一种以研究或探究为中心的实践性学习活动,强调学生综合实践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发展; ③是重视学习过程而不是偏重结果的学习活动,强调学生经历和体验研究或探究的过程。

22。简述教师劳动的特点与价值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劳动的特点:①强烈的示范性。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

教育活动的这一本质,。

3.

《性别角色的参考标准》、《心理健康标准》与正确宣泄方法《性别角色的参考标准》 目标:学会正确处有男子汉风度才会让家庭社会接纳(男生性角色) 刚强而不执拗 勇敢而不粗鲁 热情而不轻狂 坚定而不任性 严谨而不拘谨 豪放而不失礼 敏捷而不多疑 随和而不盲从 帅气而不轻浮 求异而不求怪 平常而不平庸 敢为而不冲动 自强而不自傲 自谦而不自卑 自尊而不自恋 依靠而不依赖 粗矿而不粗心 善辩而不纠缠 重情而不自扰 失恋而不失志 目标:角色认同,尝试行为体验。

人际关系 与师长关系:父母、老师、师傅、地位高者,应该尊敬、有保留的服从、恰当的交流。 与同学(同性):友善不嫉妒,求大同存小异,不搞哥们儿义气或小团体,在集体中保持自己的人格,不欺负他人,善于化解矛盾。

知道朋友是有条件的,是非特异性的(不具有排他性)的关系。(异性):正常的友谊,在校内保持关系不过密,不能出现感情表达方面的身体接触(拉手 拥抱 亲吻 抚摩);对女同学不做超出同学关系限度的关心照顾,尽量避免单独接触女同学,特别在晚间;提倡文明的异性交往,不随意乱结交异性,学会拒绝的方法,学生时期坚决不发生性关系;热情应适度,避免造成对方误会;在经济方面不依赖他人,不将女孩当依赖或以交女朋友赶“时髦”;发展多种兴趣爱好,合理调节情绪方面的需要。

与陌生人:讲究必要的礼貌,但要学会保护自己,要自重(装素、表情、语言等),学会拒绝、报警、脱身、取证。不要贪小便宜,轻信他人;注意选择信息和网络道德,不做学生还不能做的事情。

理人际关系的原则与技巧,在明辨是非的前提下,知道作为学生在学习期间的行为禁区。它是法律、道德与学生身心发展的客观要求。

做一个让人喜欢的好男孩(讨论) 虽然还不够英俊,但我很可亲; 虽然还不够聪明,但我很勤奋; 虽然还不够健壮,但我很健康; 虽然还不够完善,但我很努力。 英俊、聪明、健壮主要依赖于父母遗传,而可亲、勤奋、健康、努力是你能抓住的,拥有了它,你就拥有了男子汉的魅力。

有女人味道才会让家庭社会青睐和接纳(女生性角色) 温柔而不懦弱 文静而不造作 热情而不轻浮 贤惠而不胆怯 谨慎而不畏缩 细致而不小器 机敏而不多疑 随和而不盲从 靓丽而不妖艳 求异而不求怪 平常而不俗气 勇敢而不粗鲁 自强而不自傲 自谦而不自卑 自爱而不自恋 依靠而不依赖 能言而不多事 善辩而不计较 重情而不自扰 失恋而不失志 目标:角色认同,尝试着行为体验,以上角色特征可以逐渐体验。 人际关系 与师长关系:父母、老师、师傅、地位高者,应该尊敬、有保留的服从、恰当的交流。

与同学(同性):友善不嫉妒,求大同存小异,不搞一团和气或小团体。知道朋友是有条件的,是非特异性的(不具有排他性)的关系。

(异性):正常的友谊,在校内保持关系不过密,不能出现感情表达方面的身体接触(拉手 拥抱 亲吻 抚摩),一般尽量避免与男同学单独接触,特别在晚间;学校规定无管理人员允许,不要随意进入男生宿舍;提倡文明的贞洁观,不挑逗、不随意乱结交异性,学会拒绝,不发生性关系;热情应适度,避免造成对方误会;在经济方面不依赖他人,不将男孩当靠山或以交男朋友赶“时髦”;发展多种兴趣爱好,合理调节情绪方面的需要。与陌生人:讲究必要的礼貌,但要学会保护自己,要自重(打扮、表情、语言等),学会拒绝、拖延、报警、脱身、取证等保护自己的方法。

不要贪小便宜,轻信他人;注意选择信息和网络道德,不做学生还不能做的事情。 目标:学会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原则与技巧,在明辨是非的前提下,知道作为学生在学习期间的行为禁区。

它是法律、道德与学生身心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女同学得到社会保护的外在因素和自我需要的保证。 心情不愉快就发泄出来(合理宣泄) 男女生适用 1).谈话法:找朋友、老师、家长或其他可以信赖的人,“发发牢骚”,通过交谈“倒出郁闷”。

当然,尽量注意场合与方式。 2).书写法:通过记日记或随意在纸上书写文字发泄不愉快情绪,然后将其保留或撕掉。

3).运动法:打球、跑步、踩气球、撕纸、摔枕头或被子、捶墙、逛街、唱歌、朗诵及叫喊。运动要有强度,达到消耗能量的目的,同时尽量不要影响他人。

4).哭泣法:可泣(无声流泪)、可哭、可嚎啕。注意选择环境。

5).代偿法:想象自己美好的事情或长处,寻找心理平衡。此法较优。

6).升华法:背书、记数、画画、书法、养小动物或提出一项任务来完成。此法最优。

酗酒、抽烟、自虐、动武、出走、逃学、自我封闭、破坏纪律、寻求刺激、怪异打扮都是不正当的宣泄方法,即使暂时得到安慰却可能加重不愉快的情绪,造成不良后果,不可取。 目标:掌握技能,方法练习。

做一个让人喜欢的好女孩(讨论) 虽然还不够漂亮,但我很可爱; 虽然还不够聪明,但我很勤奋; 虽然还不够健美,但我很健康; 虽然还不够完善,但我很努力。 漂亮、聪明、健美主要依赖于父母,可爱、勤奋、健康、努力是你能抓住的,拥有了它,你就拥有了女孩的魅力。

你的优缺点只有你自己清楚啊!对优点要发扬光大,对缺点要不断克服,要。

4.中国的法律体系有哪些缺陷

1、法律系统不健全

法律系统的不健全,与我国法律完善的时间有关系。截止2011年,我国共颁布:宪法及宪法相关法36件、民法商法30件、行政法76件、经济法51件、社会法13件。但仅靠这些法律条例来维护和限制我们的生活是远远不够的,生活在以飞速向前发展,一旦法律条例颁布的速度赶不上生活发展的速度,就会让一些居心叵测的人钻了法律的空子。

2、法律执行易受舆论和道德影响

60年代,文化大革命让新中国的法律体系遭到可怕的践踏,也凸现出中国千百年来封建残余,即“人治统治”所带来的危害。而进入法制社会的我们,一定要防止“文革”现象的反复,这里的反复并不是单单指这种混乱现象,而指的是目无法纪或轻视法纪的行为。法制体系的完整,一方面也要体现在对法律的强硬上。俗话说的好,法理无情,但在当下的社会,法外容“舆”的现象却频频发生。以药家鑫事件为例,公众舆论的影响对案情的进展有着决定性的作用,2010年10月20日深夜,药家鑫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因为情节的恶劣和舆论呼声的高涨,即便向公安自首的药家鑫依然逃脱不了死刑的制裁,正是媒体的大肆报道和舆论导向的引导,将药家鑫至于死地。尤其是在诸多潜规则盛行、司法公信力不高、公众法律信仰动摇、公平正义难求的环境下,公众不仅用这杆秤来称法院对药家鑫判处是否适当,还要看看这杆秤是否能符合大众舆论的渴望。但是,法律并不是道德,法律是理性思考的产物,而法律的执行也应排除证据和条例之外的任何干扰。

3、法律执行效力较差

当今社会,民众对法律的信仰日益下降,一方面的原因在于法律执行效力的下降,如

果法律的执行效力让民众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案情的进展不能让民众信服,那这样的国家是不可能让人民幸福生活的。

对道德与法制专业知识方面存在哪些缺点-编程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