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要拆迁了,别光顾着开心,流程要整清楚,别随随便便就把房子交了。房屋征拆全流程如下:

1、制定拆迁计划

征拆方根据要求上报房屋拆迁计划,计划中包含拆迁范围、拆迁用途、拆迁范围内的住户情况、房屋面积情况以及补偿资金和产权置换房屋的情况。

2、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征拆方向相关部门发出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通知内容为暂停核发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证,禁止房屋新建、扩建等。

3、调查登记

对征拆范围内的房屋、土地情况进行调查。尤其对没有登记的建筑进行认定和处理,并给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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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拟定征拆补偿方案

征拆方拟定征拆补偿方案,内容应当包括征收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产权调换房源、补助及奖励办法等。

5、公告补偿方案、意见征求

在征拆范围内发布补偿方案公告,并收集被征拆人的意见。公告日期不得少于30日。

6、听证会召开

如果多数人认为公告的补偿方案不合理,征拆部门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方案。

7、房屋评估

征拆方和被征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共同选择评估机构,并进行房屋评估,评估机构依法出具分户评估报告。

被征拆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对复核结果仍然有异议的,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专家委员会提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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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签订征拆补偿协议

征拆方和被征拆人针对安置补偿达成一致,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同时收回相关权属证书。

9、作出征拆补偿决定

如果征拆方和个别被征拆人针对安置补偿没有达成一致,那么,征拆方将会针对个别被征拆人作出征拆补偿决定。

被征拆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0、申请强制执行

被征拆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征拆方将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1、房屋拆除

征拆方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除工作,房屋拆除1个月内办理注销权属登记手续。

12、安置房屋交付

征拆方进行回迁房屋的建设,施工单位按时建设,保障在协议规定内向被征拆人交付安置房,办理相关权属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