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输服务合同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为贯彻落实《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为营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运输合作合同:
一、双方约定:乙方申请将以下自购10辆车主要优先于甲方公司开展长途货运业务(具体车辆信息附后)。甲方所有货运路线及货物应优先考虑乙方运输车队。
二、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向甲方提供车辆注册入户,号牌补办,证件审验和车辆二级维护协办,购买保险及出险理赔代办等相关信息。
三、甲方不向乙方提供除车辆以外的其他服务,比如上岗人员办证或年审,驾驶员违章处理等。确实需要甲方出面的,经协商一致, 甲方可以酌情提供有偿服务。
四、甲方不分享乙方经营利润,不承担乙方的风险责任,如受连带责任牵连,甲方有权向乙方依法追偿。
五、甲方与乙方货物运输具体价格参照附表执行,如若发生不可控制原因导致成本升高,可进行协商调价。
六、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承诺书》,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承诺书》各项条款。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其警告或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不等标准的经济处罚,处罚款项从乙方缴纳的安全生产基金中扣除,乙方须及时补齐安全生产基金的不足款。
七、乙方车辆保险必须由甲方统存档。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其中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100万。同时,乙方车辆保险必须及时续保,自车辆入户至车辆正规报废期间不得中断。
八、乙方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要按照交通运输管理局要求及时年检。乙方须将车辆年审所需款项汇入公司账户并将车辆开回铜陵办理年检手续。如果乙方车辆不及时年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如因乙方车辆不及时年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车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乙方车辆必须由公司统一安装北斗车载动态监控终端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确保车辆在线,接受公司全程监控。如果车辆不在线,接到甲方通知后,要立即整改。否则,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十一、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要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向保险公司和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驾押人员要采取合理的自救措施,减少损失,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十二、双方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车辆运输合作关系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与乙方车辆之间的合作关系。
(1)、超范围经营或者暗藏机关,偷盗货物:无视安全法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或者违规行驶的;
(2)、车辆不在线,经公司电话通知后不及时整改的:
(3)、私改车型,套牌经营或者不配备应有的行车安全设备和安全标识的:
(4)、变更联系号码又不通知甲方,致使甲方联系不上的:
(5)、车辆不按时年检,不进行二级维护,保险不按时续保:
(6)、弄虚作假,私刻印章的:
(7)、谎报业务,虚开增值税发票的:
(8)、发生事故不及时向甲方报告的:
(9)、拖欠公司代垫钱款的:
(10)、不服从公司安全管理的。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车辆产权变更或车辆正规报废时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