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400元报酬而出租银行卡帮助他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却把自己“帮助”进了牢狱,还被处罚金1000元,真是“大亏本的买卖”。 ...
案例警示 “不要随意出借银行卡,永远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 22岁的小杰曾在酒吧工作过,在朋友的介绍怂恿下,租借出了自己的银行卡用于他人流水过账,以此获得“分红”,拿取“报酬”。 ...
作者:吴斌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副主任 杨勋杰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研究员 导语:2015年8月29日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了《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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