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以上的逾期应收款项损失,可以申报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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