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外省市户籍人员(港澳台地区居民除外)在津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且拟继续在津居住的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到属地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大厅或管辖派出所相关窗口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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