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 6 个月的考察期,即系“劳资双方的双向考察”的期限;但试用期也是是劳动仲裁的“重灾区”,不少企业老板认为试用期是来考察员工能否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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