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
现场检查(勘察)是行政执法机关制止违法、收集证据的重要手段。做好现场检查(勘察)并制作规范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对生态环境执法调查取证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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